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江苏 苏州 |
联系卖家: | 刘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8914069072 |
公司官网: | jszrfsjc.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富路32号C栋411 |
新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近一年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6、近一年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7、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复印件等材料)
注:各个地方可能略有不同,请以当地实际行政窗口要求为准。
辐射卫生防护检测服务
1、个人计量监测:对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进行定期监测,以保障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安全,同时也为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
2、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了解诊疗设备性能,发现存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
3、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了解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防护能力,发现存在隐患,保护受检查者和工作人员健康
4、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预评价:通过类比法等方法预测、评估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中辐射强度及可能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从控制职业危害,使辐射防护达到化,避免发生故等。
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遵守放射防规和规章制度,医院放射科设备稳定性检测,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