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江苏 苏州 |
联系卖家: | 刘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8914069072 |
公司官网: | jszrfsjc.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富路32号C栋411 |
2、稳定性检测有何要求?
根据《诊疗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使用中的诊疗设备,医用设备性能防护检测,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每次稳定性检测应尽可能使用相同的检测设备并作记录;每次稳定性检测中,所选择的参数及检测的几何位置应严格保持一致;稳定性检测结果与基线值的偏差大于控制标准,又无法判断原因时应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保存期限是多久?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工作单位如何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工作单位如果需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须向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个人剂量监测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个人剂量监测两种。当个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时,经常、定期地测量个人所受的剂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工作单位可以向什么机构申请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只要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机构均需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如各省、地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卓然辐射检测能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