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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做预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设备性能及场所防护检测,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放射卫生预评价政策要求
放射卫生预评价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施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计划、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优化,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个人剂量检测包括哪些?
个人剂量监测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个人剂量监测两种。当个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时,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经常、定期地测量个人所受的剂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通州防护性能检测,称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当可能发生一定水平的体内污染时,对个人的排泄物、体液进行监测,用全身计数器直接测量体内的性,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体内污染监测。
个人剂量检查又分为常规监测、特殊监测和事故监测。常规监测是正常作业或操作中的监测。特殊监测是指实际存在或估计可能发生大剂量率的外照射,或可能发生体内污染时的监测。事故监测是发生事故情况下的监测。‘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安排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放射科个人剂量检测国家是有要求的。那么,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通常是多长时间呢?
个人剂量检测的周期通常是多长时间?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55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4.3.1规定,常规监测的周期应综合考虑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所受剂量的大小、剂量变化程度及剂量计性能等诸多因素。常规监测周期一般为1个月,长不超过3个月。
放射工作人员为什么需要个人剂量监测?
个人剂量监测是指利用放射工作人员佩戴剂量计对个人剂量当量进行的测量,设备防护性能检测,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它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得到放射工作人员所受辐射有效剂量的评价,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