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江苏 苏州 |
联系卖家: | 刘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8914069072 |
公司官网: | jszrfsjc.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富路32号C栋411 |
3、如何确定稳定性检测的项目和周期
国家针对不同种类的诊疗设备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检测规范,包括:
WS76-2020 X 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521-2017《数字X射线摄影(DR)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519-2019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581-2017《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530-2017 《计算机X射线摄影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523-2019伽玛照相机单光子发射断层成像设备SPETCT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674-2020电子直线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531-2017螺旋断层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582-2017 X、γ 射线立体定向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262-2017后装γ源近距离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GB 17589-2011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检测规范》
针对不同种类的诊疗设备,根据上述规范的稳定性检测的要求,确定具体的检测项目和检测周期。检测周期有1个月一次、三个月一次、半年一次等,卓然辐射检测按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测,并对每次检测结果出具报告。收费按每年或每次收费。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三条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个人辐射剂量检测机构,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第十四条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